校内各部门:
2021年学校创新启动了企业科技特派员申报相关工作,并进行了试点申报。2022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和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关于开展2022年企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和优秀企业科技特派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http://kxjs.tj.gov.cn/zwgk4143/tzgg2079/202203/t20220314_5828219.html)转发给大家,请认真学习,积极申报。现将相关要求通知通知如下:
一、2022年特派员选派
(一)选派条件
1.高校、科研院所在职科技人员,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守科研诚信有关要求;
2.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领域专业知识、较强的研发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工作责任心;
3.熟悉企业科研情况,有志于从事产学研结合工作,对服务科技型企业有浓厚兴趣,能帮助科技型企业解决发展中的问题;
4.鼓励外地科技人员作为特派员服务我市企业创新发展。
(二)选派期限
一般为2年,根据企业需求,选派期限已到期的特派员可继续申请。
(三)选派程序
1.企业和科技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多渠道对接协商。企业可在服务平台(http://my.tjkjcg.com)上发布明确的需求信息和亟需解决的问题,科技人员在平台上公开个人专业特长和擅长领域等信息,以实现企业精准选择,科技人员精准对接。企业和科技人员也可以通过线下等其他途径,进行对接协商。
2.派出单位有组织地开展对接活动。鼓励派出单位走访对接企业,注重服务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建立企业个性化出题,科技人员团队答题的服务模式。
3.签订派驻协议书。科技人员与拟入驻企业对派驻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派驻协议书。
4.科技人员派出单位和新申请的科技人员需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http://my.tjkjcg.com)进行注册,完善基本材料并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附件“企业科技特派员网上申报系统操作说明”,已在平台注册过账号的单位和个人无需重新注册平台账号)。
5.市科技局联合市教委根据申报情况和选派条件,确定本年度拟选派人选,并予以公示。
二、优秀特派员人选推荐及项目申报
为鼓励支持更多科技人员参与特派员工作,为企业开展创新服务,向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市科技局将遴选一批服务成效显著的优秀特派员,择优支持与企业联合申报特派员项目。
(一)派出单位推荐。派出单位在对所有2020、2021年派驻的特派员考核的基础上,对本单位特派员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推荐人选名单(必须为2020、2021年被认定的特派员)。各单位推荐名额可在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服务平台(http://my.tjkjcg.com)上查询。
(二)项目申报。被推荐的特派员需在“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项目资助资金额度为5万元,起止时间统一填写为2022年10月—2023年9月。
(三)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研项目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内容在技术研发同一个阶段得到过其他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
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四)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
2.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申请2项及以上本专项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等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承担单位申请的项目。
三、申报时间
我校系统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31日上午9:00。
发展规划与科研处
2022年3月28日